活動內容及注意事項
親友推薦 獎金無上限
限時加碼你200、我200
一. 親友推薦活動
(一)活動期間:2025/01/01~2025/03/31
(二)活動內容:
1.推薦人:
成功推薦:本行客戶於活動期間內分享個人專屬連結,被推薦人以推薦連結首次成功開立本行存款帳戶並完成指定任務,則推薦人推薦每戶可得奬金新台幣200元。
▅ 指定任務:指被推薦人以推薦連結首次成功開立本行存款帳戶並於次月底前完成單筆刷卡一般消費新台幣200元(含)以上。
▅ 獎金無上限。
2.被推薦人:
親友於活動期間內透過推薦人的專屬連結首次申請且成功開立本行存款帳戶,並於次月底前完成單筆刷卡一般消費新台幣200元(含)以上,享現金回饋新台幣200元。(每人限回饋一次)
(三) 親友推薦活動注意事項:
1.被推薦人非經由推薦人提供之專屬連結線上開戶成功完成指定任務,則不算入本活動。
2.被推薦人完成單筆刷卡一般消費新台幣200元(含)以上,消費計算以「消費日」須於活動適用期間內,若參加活動之持卡人有付款失敗、交易取消及退貨等情事者,該筆消費將不列入回饋資格計算範圍。當月產生退貨交易時,將視為當月消費之減項。
3.推薦人於活動期間2025/01/01~2025/03/31推薦獎金及被推薦人回饋金將於指定期間存入推薦人及被推薦人於本行開立之存款帳戶。
成功開立帳戶日期 |
現金回饋日期 |
2025/01/01~2025/01/31 |
2025/04/15前 |
2025/02/01-2025/02/28 |
2025/05/15前 |
2025/03/01-2025/03/31 |
2025/06/15前 |
4.惟以上獎金實際入帳時間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入帳時推薦人及被推薦人須同時為有效存款帳戶,否則喪失受獎或回饋資格。
5.本活動刷卡一般消費金額不含:
- 國外提款、簽帳金融卡年費、逾期補繳款及相關手續費用。
- 特定行銷專案經本行活動說明不得計算現金回饋之項目。
- 取消交易款項、退貨款項及所有負項交易(包含帳務調整金額、調減金額等)。
- 因爭議而暫停付款之款項。
- 非持卡人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等)。
- 以簽帳金融卡繳交各項稅款(例如:綜所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燃料費、營業稅、營業稅申報自繳稅款、營利事業所得稅、房地合一核定補徵稅款、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菸酒稅核定稅款、貨物稅核定稅款、遺產稅核定補徵稅款、贈與稅核定補徵稅款、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租稅規避、娛樂稅自繳、娛樂核定補徵稅款、臨時稅、特別稅、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自繳稅款、菸酒稅自繳稅款、貨物稅自繳稅款及各項政府稅款)、交通罰鍰、各項費用(例如:透過各繳費平台及全國繳費平台機制繳納之各項費用、學雜費、社區管理費、路邊停車費、車輛號牌網路競標/選號費用、公務機關規費)、各項公共事業(含水/電/瓦斯/天然氣)、中華電信各項費用、基金申購及基金手續費。
- 金融卡Smart Pay購物消費(即消費時需要輸入國內提款密碼者)。
- 一卡通簽帳金融卡之自動加值、人工加值及設備加值。
- 其他經本行公告排除之項目。
6.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及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違反本行各項約定條款、詐欺、違反誠信原則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進行不實或虛偽交易,客戶因此獲得之推薦獎金,本行有權取消並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推薦人及被推薦人並應返還推薦獎金。
7.資格限制:
- 被推薦人限新戶,新戶係指未曾持有O-Bank任一存款帳戶者,若被推薦人非新戶,則此被推薦人及其推薦人皆無法獲得獎金或回饋金。
- 推薦人資格:限已開立本行存款帳戶之客戶,且推薦人不得將受獎權利轉讓予第三人(含被推薦人)。
- 推薦人與被推薦人不得為同一人,亦不得互相推薦。同一被推薦人若有數人推薦,以被推薦人最後成功開戶所使用之連結為準,該連結所屬推薦人可獲得推薦奬金。
- 若經本行審核發現有符合存款總約定書第十章第九條之情事而暫停或終止數位存款帳戶之使用者,或符合存款總約定書第一章第二十九條之情事者,不得參加本活動。
- 本行經理人、稽核部、消金業務同仁、理專業務同仁不得參加本活動。
8.親友推薦方式:係指推薦人須於活動期間按照以下推薦方式推薦親友線上開戶成功。
- 推薦人登入本行網路/行動銀行,點選好康>推薦親友連結。
- 再經由推薦親友頁面,複製個人專屬連結,提供予被推薦人。
- 被推薦人需經由個人專屬連結線上開戶成功,並於次月底前完成單筆刷卡一般消費新台幣200元(含)以上。
9.稅法規定:推薦人或被推薦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參加本行活動所得獎項價值之年度總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本行將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開立扣繳憑單,其參加本行活動所得獎項價值之年度總額達新臺幣20,010元(含)以上者,按獎項價值百分之十代扣稅款,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未滿183天者),一律按獎項價值之百分之二十代扣稅款。本行代扣稅款後之獎金將匯入推薦人或被推薦人在本行有效存款帳戶內;若拒絕給付上述稅額者,則視為自動放棄受獎資格,且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疑義,請自行向稅徵機關洽詢,前述稅捐法規如有變動,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10.本活動嚴禁參加者使用程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系統干擾偽造之行為,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管理者運作、違反網站管理使用條款者,如經本行查證發現不法情形,本行具有得取消其參加活動資格之權利。同時,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傷及本活動或網站之個人本行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1. 本活動(含加碼活動)得與本行之其他優惠活動併用,其他優惠活動以本行網站公告內容為準。
12.本活動倘因應市場狀況或有其他非可歸責本行事由等因素之變動,本行保留得隨時修改、暫停、取消、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依相關法令規範辦理,變更後之活動內容將於本行網站公告後生效。
13.參加者參與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充分知悉與同意接受本活動期間、活動內容及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
14.本活動未盡事宜,悉依本行存款總約定書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