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富蘭克林華美經理之「富蘭克林華美富蘭克林全球債券組合基金」(下稱「本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2024/08/20 一、依金管會103年3月4日金管證投字第1030006568號函規定,本基金修正信託契約第14條「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 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條文內容,據此修正內容於113年10月1日起生效。 二、本基金配合財政部107年3月6日台財際字第10600686840號令,增訂信託契約第12條本基金得為受益人之權益由經理 公司代為處理本基金投資所得相關稅務事宜,且依金管會107年3月15日金管證投字第1070105497函規定,據此修正 內容於113年10月1日起生效 三、上述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下載附件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