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通知國泰投信經理之八檔基金,自114年1月22日起變更基金警語事宜乙案。 2025/02/03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29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358298號函暨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之規定辦理。 二.因旨揭基金名稱含有「高股息」、「入息」等字眼,可能引起投資人對股息發放有所期待,依據前揭規定,應於基金名稱後方加註相關提醒警語。 三.相關變動亦同步更新於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公開說明書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查詢下載。 四.上述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下載附件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