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安聯投信所經理之「安聯全球新興市場基金」、「安聯全球綠能趨勢基金」、「安聯四季雙收入息組合基金」、「安聯四季成長組合基金」、「安聯目標收益基金」及「安聯台灣智慧基金」,修改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事宜。 2024/01/23 一.前揭基金修正信託契約乙節,業經金管會民國112年11月13日金管證投字第1120358321號函核准在案。 二.安聯投信經理之「安聯全球新興市場基金」、「安聯全球綠能趨勢基金」,修改放寬基金信託契約有關基金投資於承銷股票之比重上限,投資於任一上市或上櫃公司承銷股票之總數,不超過該次承銷總數之百分之三,且本公司經理之全部基金,投資於同一次承銷股票之總數,不超過該次承銷總數之百分之十。 三.另「安聯全球新興市場基金」、「安聯全球綠能趨勢基金」、「安聯四季雙收入息組合基金」、「安聯四季成長組合基金」、「安聯目標收益基金」、「安聯台灣智慧基金」等修改信託契約第十四條第一項投資標的名稱、同條第八項投資於國內次順位公司債不受信用評等限制等,係屬配合法規修改文字,相關交易作業均無改變。前揭信託契約第十四條之修正自民國113年2月5日起生效。 四.上述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下載附件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